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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3-22   新闻来源:忻州人大网   责任编辑:摄生虎   


(2017年3月22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硕才院长所作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1661”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全面脱贫、全面小康进程,开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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