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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山西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主任们的精彩发言(一)
发布时间:2017-09-11   新闻来源:人民代表报   责任编辑:王婧   

日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在晋中市组织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对下一步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张建欣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周然、张茂才、田喜荣、高卫东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大经验交流会及省委第33次、36次常委会议有关精神,11个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交流发言。
坚持一线思维  聚焦民生热点

运城市县乡三级人大都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在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主要有两方面亮点。

坚持上下联动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长期以来,全市各级人大之间沟通交流就很密切,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了合力。一是探索形成五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新机制。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和全市中心工作、民生重点工作,通过组织驻运各级人大代表坚持一同走访、一同视察调研、一同围绕常委会重大活动发挥作用,不断完善代表联动履职机制。二是坚持召开全市人大工作联系会议。2017年5月,在万荣县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联系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负责人、部分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强化了对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三是坚持完善县乡人大列席市人大会议制度。过去很好地坚持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列席市人大重要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加强市县乡人大联系,正在积极调研,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市人大重要会议制度。

进一步加强代表及小组闭会期间活动,推动代表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一抓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通过配合省人大知识竞赛组织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全市人大代表集中培训,使新任代表更快地进入角色。二抓制度建设,提升组织保障水平。换届以来,先后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代表小组活动的暂行办法》,强调各级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代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意见,各级人大要不断提升组织保障水平,切实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三抓小组建设,规范代表履职活动。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召开全市人大工作联系会议,围绕加强和规范代表小组活动这一主题,不断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规范。主任会议成员坚持以普通代表身份参加所在的代表小组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代表小组活动更加活跃、更加规范。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杜自立)
站稳人民立场  促进市县乡人大工作整体推进

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主要着力点。2016年以来,临汾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监督、跟踪问效、切实推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人大工作的实践证明,与时俱进、务实创新,是人大工作充满生机活力的内在要求。上下联动,交流协同,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地方人大完善发展的有效举措。为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临汾市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创新活动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上下联动、制度推动,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以“走基层、访代表、听民声”活动为主线,市县乡三级人大主动走入基层、走进代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代表需求,累计走访60个单位、179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始终接地气、察民意、聚民智;以代表跨行政区域交叉视察活动为主渠道,先后组织300余名市人大代表分别深入17个县(市、区)的企业、社区、农村重点项目工程进行视察,组织41名省人大代表到9个县(市、区)对文化旅游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视察,使代表更加广泛地了解市情民意。坚持制度推动,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市人大先后制定完善了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机关相关制度12项,各县乡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及省人大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改进监督工作、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建议办理等制度36项,代表履职作为更加规范。坚持上下联动,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组织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2017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在曲沃县组织召开了县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听取报告、经验分享、现场观摩、交流座谈等方式,各县(市、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畅谈体会、交流难题,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切实提升了县乡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市县乡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  

(临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乔建军)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服务保障

围绕贯彻中发〔2015〕18号和晋发〔2015〕24号文件精神,吕梁市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进行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并呈现出不少亮点,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县乡党委着力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每年听取人代会筹备情况汇报,县乡党委负责人参加人大各类会议和各种活动,县乡人大负责人列席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对人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县乡人大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法定程序,确保县乡党委的主张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委推荐的干部人选成为基层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建全完善制度,依法行使职权。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有所突破。交口县出台《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等5个重大决定。孝义、交城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出台《重大事项决定权实施办法》,重点围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二是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注重监督形式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柳林、中阳等县坚持实施“限期办理制、跟踪督办制、整改情况票决制、监督情况报告制”等制度。文水、汾阳等县市探索建立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构建全口径预决算框架。三是完善人事选举任免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不断规范任免程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

加强服务保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离石、兴县、汾阳等7个县(市、区)2017年组织县乡人大代表举办培训班7期,受训数达400余人次。交口、汾阳等县市实行代表建议办理“三见面”“回执卡”、领导领办、跟踪督办、办理事项和办理结果公示等制度,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实行满意度测评和年度考核评价。切实提高代表活动经费,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增加。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晋军)

提高站位促履职  开创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高度重视,把深入贯彻中发〔2015〕18号和晋发〔2015〕24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指导县乡人大工作的责任。

一是促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办法》。分别从改进和完善监督机制、完善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深化专题询问、开展工作评议、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对选任人员的监督、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和规范,指导县乡人大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二是搭平台。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主任或副主任、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让县市区人大、基层人大代表及时了解市人大工作动态;定期召开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统一认识、指导工作、通报信息、交流经验。

三是树典型。注重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创新方面的指导,及时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长治市长子县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职权上探索出“五抓五建”的做法,成效明显。同时,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大力推广城区 “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站”建设,增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做法。经过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现在“代表之家”已成为代表“了解民情、办理民事、化解民怨、服务民生、凝聚民心”的重要履职平台,切实解决了密切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是强建设。在2016年换届选举中,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制定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立换届联席会议,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明确了代表比例、名额,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结构比例、年龄、学历等自身建设以及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市委批转各县市区执行,为全市顺利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郭康锋)

勇于创新实践  促进县乡人大履职

新形势下,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上下互动,抓贯彻、创新工作思路,抓指导、创新工作方法,有力推进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县乡人大工作水平的提升。

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太原市县乡人大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计划预算执行、环境保护、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提出富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有效发挥了人大的监督职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依法探索,完善工作机制,灵活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逐步规范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形式。

完善任免程序,依法行使职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任命后提出履职要求、颁发任命书等做法,实施向宪法宣誓办法,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式,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万柏林区人大常委会实行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负责人履职报告制度;古交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履职满意度测评,对任命法官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促进了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

强化代表工作,发挥主体作用。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县乡人大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内涵,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代表培训、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履职考核等相关制度和机制;普遍建立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活动室等代表联络机构,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全部规范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办法。积极开展闭会期间视察调研活动,组织代表参加行风评议、案件旁听、知识竞赛等活动,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发挥代表作用。小店区制定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办法;迎泽区组织代表进选区述职;杏花岭区聘请法律顾问为代表服务;清徐县以案说法培训代表;阳曲县组织350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视察脱贫攻坚;娄烦县出台代表工作办法等10项制度,有效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活力。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弓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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